中山GB 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检测服务

产品名称 中山GB 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检测服务
公司名称 广东省广分质检检测有限公司
价格 3.00/项
规格参数 医用防护口罩:13719148859
民用口罩检测:13719148859
防护口罩检测:13719148859
公司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新基村新基大道1号金科工业园2栋1层101检测中心
联系电话 020-66624679 13719148859

产品详情

 

注:GB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规范替代GB19083-2003国标。GB19083-2010标准于2010-09-02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并于2011-08-01开始实施。

 GB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标准技术要求

医用防护口罩具备防尘口罩所具有的防尘功能,是医用口罩中防护等级蕞高的一类。它对医疗环境中的病毒病菌、血液等分泌物都能够有效隔离,是医护人员蕞得力的医用防护用品。



  口罩基本要求

4.2鼻夹

4.2.1口罩上应配有鼻夹 

4.2.2鼻夹应具有可调节性

4.3口罩带

4.3.1口罩带应调节方便。

4.3.2应有足够强度固定口罩位置,每根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点的断裂强力应不小于10N 

4.4过滤效率

 

在气体流量为85L/min情况下,口罩对非油性颗粒过滤效率应符合表1的要求 

 

 

4.5气渡阻力

在气体流量为85sL/min情况下,口罩的吸气阻力不得超过343.2Pa(35mmH2O)

 

4.6合成血液穿透

2mL合成血液以10.7kPa(80mmHg)压力喷向口罩,口罩内侧不应出现渗透

 

4.7表面抗温性 

口罩外表面沾水等级应不低于GB/T4745-19973级的规定。

 

4.8微生物指标 

4.8.1口罩应符合GB15979-2002中微生物指标的要求,见表2,

4.8.2包装标志上有灭菌成无菌字样的口罩应无菌

 

 

 

4.9环氯乙烷残国量 

经环氧乙烷灭菌的口罩,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超过10pg/

 

4.10阻燃性能

所用材料不应具有易燃性,续燃时间应不超过5

4.11皮肤刺性

  

 

标志与使用说明

6.1标志

6.1.1口罩小包装的标志

口罩小包装上至少应有以下清楚易认的标志,如果

a)产品名称、型号;

b)生产企业或供货商的名称;

c)执行标准号

d)产品注册号;

e)滤料级别或相应说明;

f)“使用前请参见使用说明的文字或符号;

g)贮存条件及有效期

h)一次性使用产品应标明一次性使用或相当字样

1)如为灭菌产品应注明灭国有效期及灭菌方式

6.12包装箱标志

包装箱上至少应有以下内容或标志: 

a) 生产企业或供货商名称和地址 

b) 产品名称、型号

c) 执行标准号

d) 产品注册号;

e)规格数量 

f)生产日期或批号;

g) 防晒,怕湿等字样和标志,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h)贮存条件及有效期

6.2使用说明

使用说明至少应使用中文,并应至少给出下列内容:

a) 用途和使用限制 

b) 产品颜色代码的意义(如适用》

c) 使用前需进行的检查

d) 佩戴适合性; 

e) 使用方法

f) 贮存条件 

g) 所使用的符号和()图示的含义

h) 应给出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i)有关口罩使用时间的建议

j) 执行标准号;

       k)产品注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