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WF5312C数控定梁式龙门导轨磨床

产品名称 MDWF5312C数控定梁式龙门导轨磨床
公司名称 福建省伟峰精密机床有限公司
价格 .00/个
规格参数 类型:导轨磨床
品牌:福建伟峰机床
重量:45000(kg)
公司地址 中国 福建 南安市 福建省南安市仑苍工业高新技术园 QQ:770543445
联系电话 86 0595 86188518 13505068518

产品详情

类型导轨磨床品牌福建伟峰机床
重量45000(kg) 主电机功率7.5(kw)
外形尺寸9850×5200×4550(mm) 加工精度高精度
最大磨削尺寸3000×1250×1050(mm) 控制形式数控
适用范围通用适用行业通用
布局形式卧式安装形式落地式
作用对象其他产品类型全新
是否库存型号MDWF5312C

mdwf5312c数控定梁式龙门导轨磨床

机床规格

最大磨削长度

mm

3000

最大磨削宽度

mm

1250

最大磨削高度

mm

1050

工件过门最大宽度

mm

1600

工件最大重量

t

8

工作台

工作台宽度

mm

1250

工作台有效长度

mm

3000

工作台速度(液压无级调速)

m/min

530

工作台固定低速

m/min

2.5

周边磨头

磨头电动机功率

kw

11

砂轮尺寸

mm

φ600×100

主轴转速(无级调速)

r/min

5002000

水平运动

快速移动最大设定速度

mm/min

2500

连续移动速度

mm/min

23750

周期进给

mm/

350

最小微量进给

mm/

0.001

垂直运动

垂直移动最大距离

mm

1050

快速移动最大设定速度

mm/min

3750

连续移动速度

mm/min

23750

最小微量进给

mm/

0.001

周边磨头修整器

万能磨头

磨头电动机功率

kw

7.5

砂轮尺寸

mm

φ600×100

主轴转速(无级调速)

r/min

5002000

磨头主轴回转角度

º

±90º

水平运动

快速移动最大设定速度

mm/min

3750

连续移动速度

mm/min

23750

周期进给

mm/

550

最小微量进给

mm/

0.001

垂直运动

垂直移动最大距离

mm

1050

快速移动最大设定速度

mm/min

3750

连续移动速度

mm/min

23750

周期进给

mm/

210

最小微量进给

mm/

0.001

万能磨头修整器

前后移动速度

mm/min

300

套筒数

5

最大行程

mm

510

湿磨装置

冷却泵流量

l/min

200

机床外形尺寸(长×宽×高)

mm

9850×5200×4550

机床重量(约)

t

45

mdwf5312c数控定梁式龙门导轨复合磨床

(一)、结构特点

1.双立柱门框形结构,变形小,精度保持性好。

2.具有周边磨头和万能磨头二组磨头部件。万能磨头能作±90°的转动;

3.进给机构采用液压平衡装置,使进给机构处于最佳受力状态,从而获得稳定、准确地微量进给精度。

4.工作台采用双v自位移导轨,确保工作精度。

(二)、磨削加工特点

1.磨头采用加强型的动压轴承,具有高精度的磨削功能和低粗糙度值的磨削功能,还具有强力磨削的功能;

2。由于具有高精度的导轨作为基础,配上整机优良的结构刚性和磨头特性,可获得较高的加工平面度:

3.具有精密的横向移动精度和纵向移动精度,因而,具有高精度的横向或者垂直定点磨削功能;

4.具有高精度的横向或者垂直定点快速进退功能;

5.万能磨头具有±90°范围内的转动功能,转角定位精度达到±1.5′,能够方便地磨削各种角度的工件表面,使你能够最大限度地完成多种加工工艺。

(三)、功能特点

1.具有自动磨削功能和手动磨削功能;

2.采用直观、现代、人性化的触摸屏式操作系统,可以用多个界面任意设置所需要的参数,控制各种动作程序,使加工操作最顺心、方便。

3.能够方便的设置各项加工参数,达到高效、准确、可靠地完成加工工作;

4.实现砂轮恒线速度,自动监测、自动变速,确保优良的磨削品质;

5.具有工作台运动速度、砂轮线速度、y轴横向、z轴垂直进给量等主要参数的显示功能,使操作者在加工过程中准确掌握各种动态,确保加工质量;

6.具有工作台任意点定程,编码器控制功能;

7.具有凹凸磨削功能,从而确保获得高品质的平面加工精度。

售后服务

1、本设备自正式交付需方使用之日起供方免费保修壹年(需方人为造成重大损坏及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重大损坏除外)。

2、本设备供方实行终身维修,保修期过后的维修只收取工本费。

3、供方对需方使用的服务,即在接到故障信息后 1 小时内给以电话或传真答复。 需要到现场处理的故障则供方维修人员在24小时内到达需方设备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