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性炭净化器废气吸附设备 厂房除臭除味设备

产品名称 活性炭净化器废气吸附设备 厂房除臭除味设备
公司名称 临沂市路博洁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价格 面议
规格参数 品牌:路博/LOOBO
型号:LB-JT
电压:380V/50Hz
公司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环球国际商务中心1号楼A1309室
联系电话 18669628791 13697817075

产品详情

 活性炭净化器废气吸附设备 厂房除臭除味设备

LB-JT碳筒式活性炭净化器

结构及工作原理

  吸附净化器由进风口、吸附段、出风口等组成。有机废气先经初效过滤器滤除颗粒物,从进风口进入箱体后,和箱体内的蜂窝活性炭充分接触,经吸附段吸附净化,净化后的空气由通风机排入大气。饱和后的活性炭可取出再生处理,再生后继续使用。 

 

设备特点

1、本设备可用碳钢、塑料和玻璃钢制作;
2、设备可安装在室内、室外均不影响使用效果;
3、可单独处理有机废气和恶臭气体,也可与漆雾净化设施的喷漆室配套净化有机废气;
4、设备活性炭饱和后应及时再生,否则影响净化效果。

应用场合

  LB-JT型净化器能对苯、醇、酮、醚、烷、醛、酚、汽油类等的废气吸附净化,适用于大风量低浓度的喷漆、烘漆、浸漆工艺产生的废气治理厂家或间断性生产操作有机溶剂的工厂。则化工、轻工、印刷、橡胶、家具、船舶、石油等行业均可选用。

 

新内容:

本产品采用最新技术精制而成,外型可根据制定模具规格来生产,有长方体、圆柱等多种形态,内部可根据要求造孔,孔似于蜂窝状,产品便于在吸附装置内安装、拆换,气流阻力小,有利大流量气体通过。本产品将为工业、民用空气净化、溶剂回收等领域提供更为良好的条件。

 

 

代理商级别

1、省(直辖市)总代理1)独立法人实体,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雄厚的营销实力,专职营销人员10人以上。
3)与青岛路博合作3个月以上,业绩良好,增长迅速,没有违规记录。
4)广泛的销售渠道,能对青岛路博产品进行大规模市场运作,每年定单金额3000万以上。
5)对青岛路博公司的产品和理念有深刻的理解和认同。
6)具备为终端用户提供高质量的客户服务和技术支持的能力和愿望。

2、省会/地市级总代理
1)独立法人实体,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一定的营销能力,专职营销人员6人以上。
3)能对青岛路博产品进行规模市场运作,每年定单金额800万以上。
4)对青岛路博公司的产品和理念有深刻的理解和认同。
5)具备为终端用户提供高质量的客户服务和技术支持的能力和愿望。

3、城区独家代理
1)独立法人实体,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一定的营销能力,专职营销人员3人以上。
3)对青岛路博公司的产品和理念有深刻的理解和认同。
4)具备为终端用户提供高质量的客户服务和技术支持的能力和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