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师公证:为什么香港的文件/证件在内地使用需要先公证?

产品名称 香港律师公证:为什么香港的文件/证件在内地使用需要先公证?
公司名称 深圳市启翔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价格 .00/件
规格参数 香港主体资格证明公证:不用赴港轻松办理
香港董事会决议公证:全国承接办理,办理不下来全额退款
香港个人公证:香港证件、同一人声明、出身证明公证
公司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彩田南路3001号彩福大厦聚福阁12D
联系电话 15889399660 15889399660

产品详情

一、为什么香港的文件/证件在内地使用需要先公证?

为解决“一国两制”不同法律体系下港人港企处理内地民事、经济事务等所需公证证明问题,自1981年起,司法部建立了委托公证人制度和证明转递制度,由司法部考核后委托部分香港律师作为委托公证人,出具相关公证文书,经司法部在香港设立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后赋予香港公证文书内地合法使用的法律效力。

因此,为了确保香港的文件在内地合法有效就需要做公证认证

如何进行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香港)?

比如香港公司回内地开设银行账户、或者投资内地公司成立中外合资企业,就需要先对有关文件进行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1、确认所需公证认证的文件

需要先确认公证文书的使用地,以及使用方的要求,需要对哪些文件进行公证,一般为:

2、由符合资质的香港律师「中国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

香港律师会对文件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存续性进行认证,当香港律师做完相关核证后就会签名,并加盖相应签章(通常为火漆印),同时还会将这些文件转交至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

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是司法部在香港设立的,并授权其承办委托公证文书审核转递业务。

该公司会重点对公证文书是否符合办证程序,是否按照规定的格式出具,文书内容是否不违反香港法律和内地法律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公证文书予以加章转递,不符合规定的公证文书则不予转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