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应置于住所醒目位置。企业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及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换发新照。未经核准变更登记,企业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