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办理动漫文网文所需材料以及费用 |
---|---|
公司名称 | 厦门助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价格 | .00/个 |
规格参数 | 注册资金:无要求 优势:全程跟进,同步指导 服务特色:一站式、1对1服务 |
公司地址 | 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F03栋1403-2单元 |
联系电话 | 13646019223 |
办理动漫文网文所需材料以及费用
在网络发展的时代,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成为了许多企业必备的法定证件。作为一家专业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咨询服务机构,厦门助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您提供一站式、全程跟进,同步指导的办理服务。只需要20个工作日即可出证,无需任何要求,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企业。
办理动漫文网文所需材料:
办理动漫文网文的流程:
材料名称 | 所需数量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1份 |
动漫文网文申报表 | 1份 |
企业网站域名备案号 | 1份 |
著作权证书复印件 | 1份 |
办理动漫文网文的周期:申请提交后,我们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出证。
办理动漫文网文的条件:无注册资金要求,全国范围内的企业均可办理。
办理动漫文网文的注意事项:
办理动漫文网文的好处:
厦门助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愿意为您提供专业的办理动漫文网文服务,以最快的速度、最优质的服务帮助您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请放心选择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网络演出剧(节)目是指将音乐会、演唱会、音乐节、舞台戏剧(含歌剧、话剧、舞剧、音乐剧等)、曲艺、杂技以及国外特色舞台文艺等演出活动(以下简称“舞台演出活动”),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以下情形,属于提供网络演出剧(节)目:将境外举办的舞台演出活动通过网络直播的;将录制的舞台演出活动以音视频形式通过互联网提供的;提供专门为互联网传播制作的无现场观众舞台演出活动或虚拟舞台演出活动的;通过个人直播间提供舞台演出活动的。
从事网络演出剧(节)目经营活动,应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取得经营范围包含“网络演出剧(节)目”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