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要求 1、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基础原料的使用应符合附录 A 及相关公告的要求。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基础原料的使用应符合附录 A 、附录 B 及相关公告的要求。 2、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9685 及相关公告的要求。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所使用的添加剂也可用于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
感官要求
通用理化指标
其他理化指标 1、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应符合附录 A 、附录 B 及相关公告对基础原料的特定迁移限量(SML )、特定迁移总量限量[ SML ( T )]、残留量( QM )等理化指标的规定。 2、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应符合 GB9685 及相关公告对添加剂的 SML 、 SML ( T )、 QM等理化指标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