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未再加工证明的办理,香港中检局对资料有何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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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深圳市骏达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业务二部 |
价格 | .00/件 |
规格参数 | |
公司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嘉南社区东门南路1021号阳光新干线家园C座3009 |
联系电话 | 0755-2582256563 13530290171 |
办理香港未加工证明有何作用?
答:香港未加工证明是证明货物在中国生产制造,经过香港然后再出口到国外,在香港停留期间要确保货物没有经过任何加工改造,让外国的客户在目的港可以顺利的清关。
对于未再加工证明的办理,香港中检局对资料有何要求?
1、货物的有效原产地证书正本,或者相关优惠贸易协定规定的原产地声明文件;
2、货物的商业发票正本、运输单证等其他商业单证。货物经过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运输至中国境内,应当提交证明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联运提单等证明文件;在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临时储存的,还应当提交该国家或者地区海关出具的证明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