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单位对外无偿提供服务,为什么还存在增值税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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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北京悠呦科技有限公司 |
价格 | 1000.00/件 |
规格参数 | |
公司地址 | 北京市平谷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峪口新能源产业基地峪阳路38号-23097(集群注册)(注册地址) |
联系电话 | 010-52432761 18610912766 |
请问
单位对外无偿提供服务,为什么存在增值税的风险? 答复 是的,单位对外无偿提供服务,存在增值税视同销售服务的纳税风险。 比如:单位对外无偿提供借款,单位对外无偿租赁等等,都会带来增值税的风险。 注意: 个人对外无偿提供服务,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