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全国测试 广东中小学教室照明检测报告—教室照明的标准

产品名称 支持全国测试 广东中小学教室照明检测报告—教室照明的标准
公司名称 江苏中正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价格 .00/件
规格参数 品牌:中正
检测标准:国标、各地方标准
检测周期:3-5天(可加急)
公司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163号高晟大厦2栋12层07室
联系电话 13430274026 13430274026

产品详情

支持全国测试 广东中小学教室照明检测报告—教室照明的标准

1、凡是教室均应安装人工照明。

2、教室课桌表面的维持平均照度值不应低于300勒克斯,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3、教室黑板应设局部照明灯灯,其微尺度平均照度不应低于500勒克斯,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8。学校教室照明应该采用色温在2700到7000范围的光源,显色指数不宜小于80。

4、学校教室照明应采用小于26毫米的细管灯。

5、教室照明荧光灯宜采用节能电感钦流器。

6、学校教室照明不宜采用课灯,灯具距课桌面的低悬挂高度不能低于1、7米,目的是为了减少因照明引起的直接眩光。

7、学校教室照明的统一眩光值不宜小于19。

8、学校教室照明在维持平均照度值300勒克斯的条件下,功率密度不应大于11瓦每平方米,目标值应为9瓦每平方米。

9、学校教室照明设计照度时,其维护系效应取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