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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日本1947年第233号法规)是日本食品及食品接触制品卫生安全的法律,对食品和食品接触制品的质量安全制定了一系列基本要求。
2020年4月3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 制定了正面清单制度,只允许在食品、容器和包装中使用经过安全评估过的物质。本文将重点介绍正面清单制度以及合规路径,以助力企业产品合规。
日本《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法实施细则》及《食品卫生法施行令》,对 食品、容器和包装的定义、标识、监督计划、检查、登记检查机关、营业、处罚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日本的食品级测试要求由日本健康和社会安全部门管制(日本厚生劳动省),相关法规为日本食品卫生条例370(Japan Food Sanitation Law 370),有测试要求的产品种类有:玻璃、陶瓷、搪瓷、橡胶、塑料、有机涂层、等。
进入日本市场的进口食品和相关产品(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设备、食品容器或食品包装物)必须进行进口申报。日本厚生劳动省的检疫所负责进口食品和相关产品的进口申报工作。进口食品和相关产品的进口申报表格应递交给厚生劳动省检疫所,检疫所的检查员对递交的文件进行检查,确定进口食品和相关产品是否符合食品卫生法。
日本保障食品、容器和包装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由两大基本法和其他相关的标准、实施细则、令和指南组成。食品接触材料的两大基本法是《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基本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述基本法,保障食品、容器和包装的安全,厚生劳动省制定并发布了《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的规范标准》(日本厚生省告示第370号)以及一系列省令和指南,如《食品、容器和包装的生产安全保障指南》、《乳及乳制品的成分规格等相关省令》、《食品用、容器和包装的再生塑料材料的使用指南》、《食品用、容器和包装的再生纸的使用指南》等。此外,日本行业协会在日本食品、容器和包装的安全管理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为规范行业并促进行业发展,协会也发布了诸多行业自愿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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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美国与其他国家的关系导致贸易不确定性,许多企业都已提高库存,调整供应链,做好防范。因此,218年5强企业总收入仍旧有所增加。该榜单包括、铁路和海运各类型企业,其中海运企业14家、铁路运输企业12家、包裹寄递企业1家、公路运输企业8家、运输企业6家。总部在美国的企业有14家、在日本的有6家、在的有6家、在德国的有4家、在加拿大的有3家。排名第第二的是联邦快递和联合包裹,尤其货运收入均有大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