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润唇膏、漱口水等日用品在FDA属于药品还是化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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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上海角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价格 | .00/件 |
规格参数 | |
公司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宏祥北路83弄1-42号20幢118室(注册地址) |
联系电话 | 021-20960309 18717927910 |
1、漱口水:漱口水可根据其预期用途分为化妆品或药物。如果它的销售目的是为了清新口气或美容目的(如牙齿美白),它就是一种化妆品。如果它在市场上声称可以预防牙科疾病或病症,例如牙菌斑、牙龈炎或蛀牙,那么它就是一种药物。
2、润肤露:通常,润肤露被认为是一种化妆品,除非它声称可以治疗或预防疾病或改变身体的结构或功能。例如,宣传为改善皮肤外观或感觉的润肤露是一种化妆品,但如果它声称可以预防或治疗湿疹等皮肤病,它就会被视为一种药物。
3、口红:口红通常被归类为化妆品。但是,如果它含有防晒霜或做出治疗声明,则它可能被视为化妆品和药物,并且需要遵守这两个类别的法规。
4、止汗剂:止汗剂在美国通常被归类为药物,这是因为它们旨在减少出汗,这是一种正常的身体机能。但是,如果止汗产品还具有化妆品预期用途(如改善气味),则它既被视为化妆品又被视为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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