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孙卓被拐案今日开庭,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有什么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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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消息,孙海洋儿子孙卓被拐案将于4月7日下午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数十年寻子路,孙卓的回家路布满荆棘,此前认亲视频可谓年末催泪大剧,赚足了人们的眼泪。据悉孙海洋已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索赔580万元。此前孙海洋在网上晒出一份检方量刑建议书,文中显示被告人吴某龙涉嫌拐骗儿童犯罪一案,经该院审查认为,鉴于被告人吴某龙拐骗两个儿童,性质恶劣,建议对其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有什么区别?
拐骗儿童罪,是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的区别在于: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万千萤火都在持续地关注这个家庭,小编也会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因为爱,寻亲家庭一直在路上,望天下无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