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昌平区律师法律咨询:什么情况下会判决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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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 |
价格 | 99.00/件 |
规格参数 | 北京律师:专业高效 专业律师:一对一服务 律师事务所:胜诉率高 |
公司地址 | 北京市昌平区白浮泉路10号3层03号 |
联系电话 | 010-52498865 13651213966 |
法律咨询:
第一次起诉离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判离?
律师答疑: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团队,始终坚持“以客户为导向” ,充分发挥金标法律服务体系的优势,整合律师及社会资源,为客户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