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杭州个体工商户缓缴所得税如何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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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杭州北抖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价格 | .00/件 |
规格参数 | |
公司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A幢1楼1034室(注册地址) |
联系电话 | 15824487015 13605817015 |
个体工商户缓缴所得税如何规定
1 优惠内容
个体工商户享受延缓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在按规定办理完当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后,申报系统将默认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在政策规定的延缓缴纳期限内,无需缴税,也不征收滞纳金。如果部分个体工商户由于购房、购车等特殊需要自愿放弃享受缓缴政策的,可以简要说明原因后正常缴纳。
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2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