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498A,第2版,2008年1月23日-安全电流分接头和适配器的UL标准:1.1 这些要求涵盖根据国家电气规范 ANSI/NFPA-70 使用的电流抽头和适配器。1.2 这些要求不包括额定电流超过 200 A 或超过 600 V 的抽头或适配器。1.3 这些要求不直接适用于连接到柔性线或灯头适配器的电流抽头,而是对适用标准的补充。灯座适配器包含在灯座标准 UL 496 中。连接到柔性线的电流抽头包含在连接插头和插座标准 UL 498 中。1.4 这些要求不包括仅供室内使用的有线连接、可重电源龙头 ,作为一般用途的接地交流电分支电路的临时延伸,并且 受可重电源抽头标准 UL 1363 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