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混凝土拌合用水检测 氯化物化验

产品名称 南通混凝土拌合用水检测 氯化物化验
公司名称 广分检测技术(苏州)有限公司检测部
价格 1300.00/件
规格参数 品牌:GFQT
周期:5-7个工作日
检测范围:全国
公司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星圃路12号智汇新城B区7栋
联系电话 0512-65587132 17312626973

产品详情

在实施本标准的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材所,以便今后修改时参考。

章 总则

*1.0.1条 为控制混凝土拌合用水的质量,*混凝土的各项技术性能符合使用要求,特制订本标准。

*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和一般构筑物的普通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中的各项指标及试验方法用于判定性质不明和性质可

疑的水是否适用于拌制混凝土。

*二章 混凝土拌合用水的类型

*2.0.1条 混凝土拌合用水按水源可分为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海水、以及经适当处理或处置后的工业废水。

*2.0.2条 符合地区标准的生活饮用水,可拌制各种混凝土。

*2.0.3条 地表水和地下水使用前,应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

*2.0.4条 海水可用于拌制素混凝土,但不得用于拌制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

有饰面要求的混凝土不应用海水拌制。

*2.0.5条 混凝土生产厂及商品混凝土厂设备的洗刷水,可用作拌合混凝土的部分用水.但要注意洗刷水所含水泥和外加剂品种对所拌合混

凝土的影响,且较终拌合水中氯化物、盐及硫化物的含量应满足3.0.4条的要求。

*2.0.6条 工业废水经检验合格后可用于拌制混凝土,否则**予以处理,合格后方能使用。

*三章 技术要求

*3.0.1条 拌合用水所含物质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不应产生以下有害作用:

一、影响混凝土的和易性及凝结;

二、有损于混凝土强度发展;

三、降低混凝土的耐久性,加快钢筋腐蚀及导致预应力钢筋脆断;

四、污染混凝土表面。

*3.0.2条 用待检验水和蒸馏水(或符合地区标准的生活饮用水)试验所得的水泥初凝时间差及终凝时间差均不得大于30min,其初凝和终

凝时间尚应符合水泥地区标准的规定。

*3.0.3条 用待检验水配制的水泥砂浆或混凝土的28d抗压强度(若有早期抗压强度要求时需增加7d抗压强度)不得**用蒸馏水(或符合国

家标准的生活饮用水)拌制的对应砂浆或混凝土抗压强度的90%。

*3.0.4条 水的pH值、不溶物、可溶物、氯化物、盐、硫化物的含量应符合表3.0.4的规定。


物质含量限值 表3.0.4

项目

预应力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

素混凝土 pH值 >4 >4 >4 不溶物mg/L <2000 <2000 <5000 可溶物mg/L <2000 <5000 <10000 氯化物(以C1-计)mg/L <5000① <1200 <3500 盐(以SO2-4计)mg/L <600 <2700 <2700 硫化物(以S2-计)mg/L <100 - -

①使用钢丝或经热处理钢筋的预应力混凝土氯化物含量不得*过350mg/L。

*四章 取样

*4.0.1条 采集的水样应具有代表性。井水、钻孔水及自来水水样应放水冲洗管道或排除积水后采集。江河、湖泊和水库水样一般应在中

心部位或经常流动的水面下300~500mm处采集。采集时应注意防止人为污染。

*4.0.2条 采集水样用容器应预先洗净,采集时再用待采集水样冲洗三次后,才能采集水样。水样采集后应加盖蜡封,保持原状。

*4.0.3条 采集水样应注意季节、气候、雨量的影响,并在取样记录中予以注明。

*4.0.4条 水质分析用水样不得少于5l。水样采集后,应及时检验。pH值在现场测定。硫化物测定用水样应专门采集,并应按检验方

法的规定在现场固定。全部水质检验项目应在7d内完成。

*4.0.5条 测定水泥凝结时间用水样不得小于1L;测定砂浆强度用水样不得少于2L;测定混凝土强度用水样不得少于15L。

*五章 试验方法

*5.0.1条 凝结时间差试验应分别用待检验水与蒸馏水(或符合地区标准的生活饮用水)做拌合水,按现行地区标准《水泥标准稠度用水

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测定同一种水泥的初凝和终凝时间,计算终凝时间差与初凝时间差。

*5.0.2条 砂浆抗压强度比试验应分别用待检验水与蒸馏水(或符合地区标准的生活饮用水)做拌合水,按现行地区标准《水泥胶砂强度

检验方法》制作同一种水泥的砂浆试件各一组,测定规定龄期的抗压强度,计算其抗压强度的比值。

混凝土抗压强度比试验应分别用待检验水与蒸馏水(或符合地区标准的生活饮用水)做拌合水,按现行地区标准《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采用相同原材料、相同配合比制作强度等级范围为C20~C30的混凝土立方体试件各一组,测定规定龄期的抗压强度,计算其抗压强度比。

如检验结果不满足*3.0.3条的要求,允许重新取样,加倍试件组数进行复验,取复验时两组试件中组平均值较低者作为评定依据。

*5.0.3条 水中各类物质含量的检验可选用附录一《混凝土拌合用水的水质检验方法》中的有关方法。如采用其它方法,其准确度和精密

度应不**上述对应方法。 *六章 结果及评定

*6.0.1条 符合地区标准的生活饮用水、海水及混凝土工厂的洗刷水可按*二章的规定使用.其它来源的水均应同时进行化学分析和混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