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退出转让合法节税方法

产品名称 股权退出转让合法节税方法
公司名称 盛欣商务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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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只涉及到缴纳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溢价转让股权的情况下),为了合法节约法人股东转让股权的企业所得税,笔者认为最具有实际操作性的有以下6妙计:


一是先分红后转让;

二是先“分红+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再转让;

三是先撤资后增资;

四是关联公司先“定向分红+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再转让;

五是股权投资分5年均分缴纳企业所得税;

六是延迟纳税义务时间。


案例分析:法股人股东转让股权节税6妙计的涉税分析

(一)基本情况

   假定A公司投资M公司的初始投资成本为6000万元,占M公司股份的60%,B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M公司的40%股份, A公司准备持有M公司60%的股份全部转让给自然人C。然后用股权转让款购买自然人C持有N公司100%的股份。截止股权转让前,M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5000万元,盈余公积为5000万元。2021年11月份A公司将其股份作价13000万元全部转让给自然人C。

如果A公司直接转让股权给B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则A公司发生的股权转让所得为7000万元(13000万元-6000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1750万元(7000万元×25%),税负较高。请问在A公司股权转让环节,如何进行税收筹划使A公司实行合法合理少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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