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私募基金产品必须托管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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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鑫威阳辰企业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 |
价格 | .00/件 |
规格参数 | 业务范围:私募基金产品保壳 我们优势:快速办理 服务范围:全国范围 |
公司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8号楼14层1703 |
联系电话 | 18401296111 18401296111 |
国内私募基金实行的是原则托管为主、强制托管为辅的托管制度。可以说除了强制托管的四种形势,其他情况可以约定不托管。
基金托管是指托管机构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代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保管基金资产,监督基金管理人日常投资运作,基金托管人独立开设基金资产账户(托管户),依据管理人的指令进行清算和交割,保管基金资产,在有关制度和基金契约规定的范围内对基金业务运作进行监督,并收取一定的托管费。
为了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私募管理人一般会选择相关的托管机构保管基金资产。私募基金托管流程一般分为四个阶段:(1)签署基金合同,这是基金托管人介入基金托管业务的起始阶段;(2)基金募集,这是基金托管人开展基金托管业务的准备阶段;(3)基金运作,这是基金托管人全面行使职责的主要阶段;(4)基金终止,这是基金托管人尽责的善后阶段。
基金募集户:即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指用于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给付赎回款项以及分配基金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等,确保资金原路返还。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报送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及其监督机构信息。与此同时,中基协备案系统中,募集监督协议是必填项,因此私募基金必须要有募集监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