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ER德富力蓄电池NP200-12 规格及参数

产品名称 DAFER德富力蓄电池NP200-12 规格及参数
公司名称 北京盛达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价格 .00/个
规格参数
公司地址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文化城17号楼0713室
联系电话 18053081797 18053081797

产品详情

DAFER德富力蓄电池NP200-12 规格及参数

电池容量保持

以下因素将影响电池的使用寿命:

(1) 重复的深放电,尤其是重复的浅充电后的深放电

(2) 使用环境温度过高

(3) 过充电,特别是涓涓浮充充电

(4) 过大的充电电流.

(5) 充好电的电池如果长时间未使用,特别是在高温环境下,将会导致自放电的加速和容量的减少。


3.电池的贮存

蓄电池应贮存在低温,干燥,通风,清洁的环境中,避免热源、火源、阳光直射,充足电存放,而每3-6个月补充电一次。


4.安装使用

(1) 使用前请检查蓄电池的外观

(2) 蓄电池的安装必须由人士来进行。

(3) 电池不可在密闭或者高温的环境下使用(建议循环使用温度为5~35℃.

(4) 安装搬运电池时应均匀受力,受力处应为蓄电池的壳部分,避免损伤极柱。

(5) 电池在多只并联使用时,请按电池标识“+”、“-”极性依次排列,电池之间的距离不能小于-15mm。

(6) 在电池连接过程中,请戴好防护手套,使用扭矩扳手等金属工具时,请将金属工具进行 缘包装, 对避免将金属工具同时接触到电池正、负端子.

(7) 若需要电池并联使用,一般不要超过三组(只)并联.

(8) 和外接设备连接之前,使设备处于断开状态,然后再将蓄电池(组)的正极连接设备的正极,蓄电池(组)的负极连接设备的负极端,并紧固好连接线。


5.注意事项

(1) 非人士不得打开蓄电池,以免危险,如不慎电池壳破裂,接触到硫酸,请用大量清水冲洗,必要时请就医。

(2) 使用多个电池时,要注意电池间的连线正确无误,注意不要短路。

(3) 使用过程中应避免强烈震动或机械损伤

(4) 使用上、下带有通气孔的电池容器以便散热。

(5) 请不要让雨水淋到蓄电池,或者将电池浸入水中。

(6) 电池的清扫请用尽量拧干的湿抹布进行,请不要使用干布或掸子等,请勿使用化学清洗剂清洗电池。

(7) 请勿在同箱中混用容量不同,新旧不同,厂家不同的电池

德富力DAFER蓄电池应用领域与分类:

◆ 免维护无须补液; ● UPS不间断电源;
◆ 内阻小,大电流放电性能好; ● 消防备用电源;
◆ 适应温度广; ● 安全防护报警系统;
◆ 自放电小; ● 应急照明系统;
◆ 使用寿命长; ● 电力,邮电通信系统;
◆ 荷电出厂,使用方便; ● 电子仪器仪表
◆ 安全防爆; ● 电动工具,电动玩具;
◆ 独特配方,深放电恢复性能好; ● 便携式电子设备;
◆ 无游离电解液,侧倒仍能使用; ● 摄影器材;
◆ 产品通过CE,ROHS认证,所有电池 ● 太阳能、风能发电系统;

一、基本要求

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系统)应该按照GB/T 31467.3-2015标准(及修改单)的规定,完成标准中“安全性测试”项目的所有检测工作。

蓄电池包应符合标准第3.4条的定义。

蓄电池系统应符合标准第3.5条的定义。

二、同一型号蓄电池包(系统)申报值与实测值误差

产品型号相同、生产企业相同的蓄电池包(系统),应该满足下述条件:

1、尺寸参数允许偏差±1%;

2、质量参数允许偏差±3%;

3、容量参数允许偏差±5%;

三、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

1、电池单体、模块的规格型号、生产企业相同;

注1:电池单体、模块的规格型号相同指下述方面无区别:单体种类(如:磷酸铁锂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等);单体类型(能量型、功率型);

单体容量;单体材料(正、负极主要材料、电解质主要成分及形态);单体的外形(方形、圆柱形、软包)及尺寸。

注2:申报的相同规格型号的产品,同一企业允许有不同的生产地址。

2、电池包规格、尺寸相同,重量相同或减少;

3、箱体材料、结构相同;

4、电池包内电池能量相同或者减少20%以内;

5、电池单体、模块和内部安装的BMS固定方式和安装方式相同或强度增加;

6、电池包内热管理系统布置方式和工作方式相同;

7、电池单体、模块的串联数量相同;或电池单体、模块的串联数量减少,但内部结构不变,相应部分做等重安全材料补充;

8、BMS的硬件规格型号、生产企业相同,控制软件的版本号相同。

四、蓄电池包(系统)部分项目变化时的测试要求

当蓄电池包(系统)出现超出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条款规定的变化时,需补做以下项目:一、基本要求

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系统)应该按照GB/T 31467.3-2015标准(及修改单)的规定,完成标准中“安全性测试”项目的所有检测工作。

蓄电池包应符合标准第3.4条的定义。

蓄电池系统应符合标准第3.5条的定义。

二、同一型号蓄电池包(系统)申报值与实测值误差

产品型号相同、生产企业相同的蓄电池包(系统),应该满足下述条件:

1、尺寸参数允许偏差±1%;

2、质量参数允许偏差±3%;

3、容量参数允许偏差±5%;

三、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

1、电池单体、模块的规格型号、生产企业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