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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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亿点企服(北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价格 | .00/个 |
规格参数 | |
公司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府前街56号院1号楼7层2-707(注册地址) |
联系电话 | 18910664100 |
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核程序和时限
(一)受理:受理中心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查验,当场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并在24小时内将申报材料送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分办至广电处审核。
(二)审核:
1、广电处经办人员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提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初审意见(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受理中心,由受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材料期间,审批程序中止);
2、处长在收到经办人员初审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3、局分管领导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
4、局办公室将审核决定转至广电处,由广电处经办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报国家广电总局审批;
5、广电处经办人员在收到国家广电总局批复后的1个工作日内通知受理中心,由受理中心在4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延期提交材料:
1.填写《行政许可变更(延续)申请表》;
2.行政许可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许可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