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销售或出租不动产发票必须备注 |
---|---|
公司名称 | 上海唐送明清企业登记服务有限公司 |
价格 | .00/个 |
规格参数 | |
公司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交通大学旁边955号零号湾康博科创大厦10楼1008室 |
联系电话 | 15821912843 15821912843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23号规定,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国税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还要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