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深圳发票升位 纳税人取得境外的发票,是否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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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深圳市巨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价格 | .00/个 |
规格参数 | |
公司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三联社区富泉新村北区23号710 |
联系电话 | 13342958290 13342958290 |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三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