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海关对商标权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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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深圳泰好赔科技有限公司 |
价格 | .00/个 |
规格参数 | |
公司地址 | 深圳宝安区松岗艺展四路盈硕商务大厦303室 |
联系电话 | 18820953171 13823288593 |
我国《海关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海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与进出境货物有关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专利权。”在实践中,为得到海关更好的保护,商标权利人应向海关总署进行海关备案。备案可以预先进行,也可以在申请保护的时同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