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保定公司垫资验资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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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北京中财顶盛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
价格 | 1800.00/单 |
规格参数 | 品牌:大乔财务 负责人:李经理 产地:石家庄 |
公司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226号荣鼎天下A座1204 |
联系电话 | 0311-86982678 15633688828 |
所谓"垫资施工承包"是指建设工程的发包方不用预付和按工程进度给付施工承包商工程款,而是作为施工承包商的建筑企业预先垫付一定数额的工程款,带资施工到约定部分,再由发包方进行偿付。一般可以认为工程垫资有这样三个特征:首先,垫资在建设施工合同里有着明确的约定;第二,所垫资金必须用于施工合同项下的工程建设;第三,垫付的范畴是本应由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关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纠纷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可见,从司法实践看,保护垫资者的利益,垫资约定有效是司法领域的一个观念转变。垫资的资金,本质上讲是工程款的一部分,应由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以供支付材料、设备、人工等费用,但发包方通过约定不支付,转而由承包方自筹资金垫付周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