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工商变更
更新时间:2019-11-28 16:39:51 信息编号:7249315 发布者IP:111.164.187.11 浏览:121次- 供应商
- 三司(天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商铺
- 认证
- 资质核验: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入驻顺企:第5年主体名称:三司(天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91120104MA06F21H5D
- 报价
- 人民币¥200.00元每次
- 关键词
- 地址变更,股东变更,注册资金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公司名称变更
- 所在地
-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区智慧山北塔B座25层
- 联系电话
- 13752038835
- 手机号
- 15900363401
-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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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1.股权转让协议
在工商材料里面有个股权转让协议,这个材料在填写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一个地方,就是出让方股权作价多少钱转让给受让方,如果在这里您填写了价格,特别是价格很高的时候,这个时候就要注意了,虽然这样写工商局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后续到了税务这里,就要找您缴纳个人所得税了。有的人这个时候就不知所措了,因为这个转让您出让方得到了受让方股权的费用,按照税法股权转让所得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以在这里提醒所有的开公司人士,在股权转让的时候一定要谨记这一点,要不给自己带了巨大的损失。
2.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在明确股东的权利的时候,也要求列明股东的责任,所以一定要弄明白整个转让的过程,对于我们每个创业者来说,一定规避好风险,免得给自己带来不好的影响。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上是公司法的规定,很显然,公司法不仅允许对股权转让可以通过章程自治规定,而且章程作出的规定应当优先适用。
总结,在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候上面的两点一定要弄清楚,把自己的损失降到Zui低,为以后企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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