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日中国RoHS 2.0正式实施-GB/T 26572-2011(SJ/T 11364-2014)
限制使用的有害物质:
铅(Pb)及其化合物;
汞(Hg)及其化合物;
镉(Cd)及其化合物;
六价铬(Cr6+)化合物;
多溴联苯(PBBs);
多溴二苯醚(PBDEs);
RoHS2.0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on 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RoHS2.0)
该标准已于2011年7月21日正式开始实施,目的是为了降低由电子电器产品中的有害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造成的对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威胁。
目前,中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简称中国RoHS2.0)已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限量标准GB/T 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构成电子电气产品的均质材料中的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含量不得超过0.1%(1000mg/kg);镉的含量不得超过0.01% (100mg/kg)。中国的管理办法与欧盟基本一致。
铅属于重金属,进入体内后会引起代谢缓慢,具有积累性,能够使蛋白质结构发生不可逆的改变,严重危害人体健康。重金属中毒会引起头痛头晕、神经错乱、癌症等疾病,对神经系统、脏器和骨骼的破坏尤为严重,对于电子消费类产品需严格按照标准控制有害物质的含量,以免威胁用户的人身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