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价值评估||股权评估公司
股权评估是整体资产评估的一种,有整体股权评估或部分股权评估。涉及到的经济目的也有很多,如出资入股、合资合作、融资、转让、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等。
股权评估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成本法:顾名思义,采用追溯法,对已发生的历史成本进行归集。一种是注册资金成本法,即以公司注册时,原始出资额作为全部股权价值。另一种是重置成本法,以从零开始发展到同样规模所需要的各项投入总和,一般以公司净资产作为成本。成本法,忽略了资本时间价值和风险报酬,一般情况下,对股权要求多的拟全资或控股的公司,用成本法核算快速、简单、明了。
(二)市场法:以市场为导向,以可实现的交换价值,作为标的公司估值。一种是以同行业相似规模的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或者同类公司非公开的增资股价为参考,但非上市公司股权流动性差,其市盈率要比上市公司市盈率低,股价也要比同类公司定增的股价低;另一种是以评估或拍卖公司所调研分析的数据估值。市场法取数方便,易操作一般适用于股权小、投资期限短的项目。
(三)收益法:基于公司现状,以持续发展眼光,对公司未来收益预估,以折现的现金流作为公司的价值。此法采用预测数据,其收益期和折现率的选择,对计算结果影响很大。一般在股权合同或协议中约定投资报酬和投资期限的,可将预期的收益按照约定报酬率和投资期限进行折现。此种方法较公允,在现实中运用比较广泛。另外,实物期权法在国外发展较为成熟,国内一些具备战略价值和管理灵活的上市公司已展开应用,非上市软件企业可试探性借鉴。 用以上方法对企业估值后,再乘以相应股权比例计算出股权价值。
每种估值方法,都有其自身的优势和劣势。这些优势、劣势有时可能互补,有时可能互相排斥。所以在某些极端情况下,受估值结果干扰,不排除做出完全错误决策的可能。一旦如此,所有的估值工作都变得毫无价值,甚至成危害。评估方法和评估数据都不是静止的,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使评估结果更贴近企业价值。选择一个积极可行的评估方法,比评估结果更为重要。
在股权交易中,无论选用何种方法或估值模型对企业进行评估,都是在大量假设的前提下完成的,这些假设都将受到时间的考验和未来业绩的挑战。作为财务人员,在股权交易中,应本着审慎的原则,收集标的公司充分的信息,多方法、全方位的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做出客观、理性的分析,不逐高、不贬低,提供无偏见的判断,为本公司持续发展争取Zui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