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枫篮球场木地板与普通家用木地板的区别
胜枫篮球场木地板与普通家用木地板之间存在着很大差别,它的承重负荷及牢固化使用寿命必须达到比赛及训练的要求,如活动篮球架及相关体育设施在木地板上移动时,木地板的表层和结构不能因此遭到破坏等,因此体育木地板结构复杂,层次较多,对材料的物理及力学性能要求较高。此外,还有诸如地板的耐磨性、耐污染性,漆膜的硬度,要求表层不易起泡,从避免反光的考虑出发对色差有严格的控制等品质的细节方面要求。那么篮球馆运动木地板要求为什么如此高呢?
因为篮球馆木地板需要具有运动、保护及技术三大基本功能。
人在运动时形成的冲量作用到木地板平面会产生震动,体育木地板的结构必须具备震动吸
收功能,即运动员跳起回落到木地板时,必须有
53H 以上的冲量被木地板吸收掉,从而起到保护人的踝关节、半月板、脊椎、大脑的作用,使人在运动时不致受到伤害。同时还要考虑单个人在木地板上运动时不能影响相邻人员。这就是震动吸收、震动变形与延伸变形的功能。根据德国DIN检测标准,一个完工后的体育木地板运动场地应达到以下系列标准:
1、标准篮球在木地板上反弹高度于在水泥地面反弹高度的百分比,标准规定为90%
2、当运动员落到木地板上时,受到的反弹力占落到地板上的力的百分比,震动吸收标准规定53%
3、摩擦系数反映地板表面的滑移特性,地板太滑或太涩都不利于运动员的移动或受到保护.标准规定的0.4-0.6之间
4、滚动负荷反映地板的承受运动员等载荷的能力,标准值为1500N
5、作用点的变形量小为2.3mm,泛指标准变形 6、离作用点500mm处的变形量大不得超过作用点处变形量的15%。L
胜枫运动木地板介绍;
德国标准DIN 18032-2认为木质体育馆地板具有三大特性:运动功能性、保护功能性和技术性能,并对由木质表板、木质龙骨及弹性垫等组成的地板结构的效果评判和相关指标测试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1、运动功能性是指地板能够保证运动项目的各项技术指标都能达到体现的性能。运动功能性常用球反弹率、标准垂直变形和相对垂直变形率来评价。
2、保护功能性常用冲击吸收率、标准垂直变形和相对垂直变形率来衡量。冲击吸收率是指受检测面反弹力相对于坚实地面(混凝土地面)反弹力的变化量。体育木地板要求具有90%以上的球体反弹能力,以保证运动员在运动时不致受到伤害。当木质材料直接作为地板材料使用时,由于其具有良好的弹塑性,在配有适当的龙骨和弹性垫的结构条件下,可以确保运动功能性和保护功能性的同时实现。
3、DIN18032-2中对于技术性能的解释是运动木地板在长期保持运动功能性和保护功能性的前提下,能够在其上搬运和使用体育器械或非体育器械的性能,具体地说,是指地板的承重负荷及牢固化使用寿命必须达到比赛及训练的要求。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