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认定条件
(一)依托单位为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上年销售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不低于2%或不少于600万元。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
(二)依托单位原则上应建有市厅级及以上研发中心。
(三)工程中心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具有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3人。
(四)工程中心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价值及意义
1、洛阳市奖励30万元,所在县(市、区)配套奖励;
2、企业创新体系建设形象提升;
3、优先列入政府采购名单。
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认定条件
1、至少拥有7人以上的专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的人员,其中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人;
2、基本具备了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研究或实验室面积人均(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8平方米以上,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
价值及意义
1、 洛阳市奖励10万元,所在县(市、区)配套奖励;
2、 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跳板;
3、 企业创新体系建设形象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