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注册申报问题解答

更新时间:2017-10-11 13:52:09 信息编号:4685219 发布者IP:111.202.109.15 浏览:21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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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保健食品注册申报问题解答

如何确定标签说明书中的功效/标志性成分及含量的标示值?

北京鑫金证:标签说明书中功效/标志性成分及含量的标示值应根据产品配方、检测结果及企业标准综合确定;且标示值应为单一数量值,并在企业标准的含量范围内,与企标中标示的含量相吻合;标示值的计量单位和有效数字应与企业标准及检测值保持一致。

 

以提取物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应提交哪些申报资料?

北京鑫金证:应按照《保健食品技术审评要点》第十七条的要求,提供相关申报资料。

 

是否可以参照2013年版营养素摄入量参考标准设计营养素补充剂

北京鑫金证:2013年版营养素摄入量参考标准执行之后,营养素补充剂产品可依据新版营养素参考摄入量(RNIs或AIs)的1/3~2/3水平确定18岁以下人群、孕妇及乳母的每日推荐摄入量、适宜人群及不适宜人群,产品的研发、生产、质量标准及说明书中相关内容等需参照统一的标准。

 

保健食品使用的香精应符合什么标准?

北京鑫金证:按《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用香精等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4〕455号)的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食品用香精》(GB 30616-2014)替代《食品添加剂乳化香精》(GB 10355-2006)和《咸味食品香精》(QB/T 2640-2004),替代《食用香精》(QB/T 1505-2007)中食品用香精的内容。

 

如何制定和选择保健食品原辅料质量标准?

北京鑫金证: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保健食品所使用的原料和辅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无国家标准的,应提供行业标准或自行制定的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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