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防疏散标识要求
(1) 采用国标3mm-7mm SUS304以上不锈钢,不锈钢冶金高温高压一次成型。表面图文腐蚀下沉,阴面填充长余辉蓄光发光颜料。
(2) 蓄光材料采用高亮长余辉发光颜料,激发光强度要求低,任何光源都可作为激发光光源。即使在表面照度消失或者降低时,仍能蓄光自发光8小时以上。其自发光亮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表现:浅黄色粉末
发光颜色:黄绿光
发光主峰波长:520nm;
激发光波长范围:200-450nm,其自发光亮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5min 亮度≥815mcd/㎡
20min 亮度≥190mcd/㎡
60min 亮度≥60mcd/㎡
(3) 标识的表面按GB/T1766-1999要求均不得低于0级别。
(4) 蓄光消防安全疏散标识耐候性、色彩的附着性、耐腐蚀性、耐冲击性、耐水性、放射性应符合GA480.3-2004要求。
车站站台上下车出口标志/304不锈钢材质/使用单位提供样品 "深圳地铁车站使用. 性能要求: 1.高度吸收可见光,在吸收可见光5-10分钟后,于暗处可持续发光10小时以上; 2.发光初始亮度高,余晖时间长; 3.节能环保,无需电源,无毒、无放射性、化学性能稳定; 4.质量需符合GB1345-92《消防安全标志》和GB15630-1995《消防安全标示设置要求》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