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并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企业主营业务或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 企业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企业近 3 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比例要分别达到 15%以上和 5%以上。
█ 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3%;其中,企业广东省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
█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 40%以上;
█ 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
纳入省高企培育库的企业,如未获得高企认定,高企培育资金每年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给予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三年,单个企业年度补助资金不低于10万元且不超过500万元。
省高企培育入库、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时间留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和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官方网站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