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业务代理
更新时间:2014-12-15 13:26:21 信息编号:3183701 发布者IP:183.145.37.159 浏览:185次- 供应商
- 浙江泽大(新昌)律师事务所 商铺
- 认证
- 报价
- 人民币¥5000.00元每20000
- 关键词
- 新昌刑事律师 刑事辩护
- 所在地
-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丽江路京新大厦5楼111号写字楼9层
- 联系电话
- 057586385999
- 手机号
- 13957578848
-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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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一) 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1、会见犯罪嫌疑人;
2、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
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5、代理申诉和控告。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和收集案件的有关证证据材料;
4、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代理意见或申诉意见;
5、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
(三)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和收集证据;
4、出庭准备;
5、参加法庭审理全过程,发表辩护意见;
6、休庭后工作。
(四)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
1、了解研究一审判决情况;
2、协助被告人或代其书写上诉状;
3、阅卷、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4、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5、发现收集新的证据;
6、出庭准备;
7、参加法庭调查;
8、参加法庭辩论;
9、二审案件不开庭的,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书面代理意见。
(五) 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六)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1、代理自诉案件自诉人指控被告人犯罪行为;
2、代理受害人举报、控告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
(七)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1、担任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2、担任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八)在死刑复核、审判监督、执行阶段代理当事人提出申诉意见
1、在死刑复核程序中,依法向Zui高人民法院提出复核法律意见。
(九)刑事案件申诉
1、申诉案件立案;
2、申诉再审案件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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