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nvocc变更
1、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名称变更申请表》
2、 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新提单样本
4、 旧提单样本
5、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二:nvocc注销
1、 申请书(格式由代理提供)
2、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正、副本复印件
3、 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删除经营范围中的“从事无船承运业务”)
4、 注销《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的证明复印件(如:《上海市清理销毁空白发票登记表》)
以上资料申请书2份必须都是原件,其它资料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保证金退款账号为非本公司账号的,请拨打咨询电话: 010-56025561 耿老师;
若未购买过《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则提交税务局未购买《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的证明,一份原件、一份
复印件;
应提交的文件和份数以上表规定为准,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凡交复印件的,应带好原件供复核。
若是境外企公司,则只需提交1、2两项,同时
提供境外公司的商业登记文书;2011年境外公司如果注销nvocc可要求将保证金退还至指定的一家境内企业账户中,相关材
料如下: 1.注销请示; 2.nvocc正、副本原件; 3.商业登记文件复印件;
4.境内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境外公司与境内公司之间的退款协议(主要内容为:境外公司同意退款至境内公司账户,境内公司同意接收境外公司nvocc
退款)。
三:nvocc到期换证
1、 延期申请书(格式由代理提供)
2、 经营状况报告(格式由代理提供)
3、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 已经签发提单复印件(进出口都要);
6、 运价备案回执复印件
7、 若是外资企业,还需提供外商投资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若是境外公司,还需提供材料如下:
1.商业登记文件复印件; 2.境外公司与境内公司之间的委托协议;3.境外公司出具的委托书;
4.境内联络机构说明书
四:备注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盖公章(除提单外), 用a4纸打印复印,用黑色水笔签字,盖章需清晰完整
服务电话:010-560525561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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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产品:NVOCC变更 , 公司变更 , 无船承运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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