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刑事辩护律师 绑架罪刑事辩护
更新时间:2013-03-09 19:37:46 信息编号:2339347 发布者IP:27.185.77.198 浏览:96次产品详细介绍
惠州刑事辩护律师 绑架罪刑事辩护
担任申诉案件的代理人 刑事辩护咨询:www.ozkm.com 法人授权委托书 律师取证权
律师收案应分别根据下列情况办理委托手续
简要案情:当地影响极大的某市反贪局局长受贿案辩词。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案件是公开开庭审理,但在本文中的有关人名、单位名称等均进行了虚拟化处理。
辩 护 词
审判长、审判员:
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近亲属委托,指派我作为被告人王某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诉讼,现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发表以下法律意见,请合议庭予以考虑。
一、关于受贿罪
辩护人认为,就本案现有证据形成的法律事实,不能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就本案而言,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至少应当同时具备两点:一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二是为他人谋取利益。而在本案中,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非法收受了他人的财物,也不能证明被告人为他人谋取了利益。
1、首先,被告人没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收受的财物是君临天厦的房产及其配套设施。而这套房产的所有书面资料都可以证明房产的所有权人是赵某,而不是王某。从法律上,房产的所有权是以登记而不是以实际占有或者使用为标准的,所以被告人不是该房产的所有权人,也就不存在收受该财物的事实。
刑事代理授权委托书 广州刑事律师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刑事案件委托协议 东莞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