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如何申请专利,申请专利需要什么材料,如何申请外观专

更新时间:2013-04-21 21:13:58 信息编号:2225743 发布者IP:180.108.151.155 浏览:58次
供应商
苏州领航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商铺
认证
报价
请来电询价
所在地
苏州市金阊区三香路979号中祥经贸大楼802室 市政府对面
联系电话
86-051268666559
手机号
15250564501
业务
unknown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让卖家联系我

产品详细介绍

 

专利申请的类型
 专利申请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针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2.办理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哪些申请文件
 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包括该序列表,并把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提交,同时还应提交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记载有该序列表的光盘或软盘。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和黑白图片或者照片各一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3.如何办理专利申请
 办理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专利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电子申请的形式办理。不能用口头说明或者提供样品或模型的方法,来代替或省略书面申请文件。在专利审批程序中只有书面文件才具有法律效力。各种手续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请求书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签章不得复印。涉及权利转移的手续,应当有全体申请人签章,其他手续可以由申请人的代表人签章办理,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签章办理。办理的手续要附具证明文件或者附件的,证明文件与附件应当使用原件或者副本,不得使用复印件。如原件只有一份的,可以使用复印件,但同时需要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证明。

 4.专利申请内容的单一性要求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型新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5.专利申请的受理
 专利局受理处或各专利处收到专利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

  6.专利审批程序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5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3个阶段.。
  7.专利权的维持
 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于每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预缴下一年度的年费。期满未缴纳或缴足,专利局将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8.专利权的终止
 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 年,依法终止;(2)未缴费终止:专利局将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申请人缴纳年费及滞纳金后,申请人仍未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苏州领航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苏州市金阊区三香路979号中翔经贸大楼802室(市政府对面)
渠经理   欢迎电话预约!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专利版权申请
本页链接:http://product.11467.com/info/2225743.htm
专利申请,如何申请专利,申请专利需要什么材料,如何申请外观专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苏州领航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主要经营:
苏州领航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经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并经苏州市工商局备案认可的专业工商登记注册及相关业务代理机构。我所拥有一批资深的具有专业从业资格的代理人员。不但熟练掌握业务领域范围 ...
相关文章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