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集中电源5.5KW直流电压192V
三相照明、动力混合应急电源是一种安装在建筑物内的备用电源装置。当建筑物发生火灾、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导致市电断电时,可以为消防标志灯、照明灯、消防泵、卷帘门和其他重要负载提供第二路应急供电。随着建筑消防水平的提高,特别是高层建筑的增加,集中供电型应急电源己成为建筑物必备的消防设施。 2、安装形式:落地式、分体式、内嵌式。 3、备用时间:90分钟,国标型(可按设计要求配置备用时间)。消防应急照明EPS应急电源适用于建筑、高铁、地铁、高速公路等公众场合,在火灾、地震、台风等意外发生时公众场所内的应急照明、逃生路线指示等消防应急灯具提供紧急电力供应。其作用起到应急使用。每个型号都得到国家检验合格标准。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5.5KW直流电压192V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且不应设置在水管正下方;在轻质墙上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由于设备有一定的重量,因此必须采取加固措施;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100-200 mm,以便于防潮防水;火灾发生时,水灭火系统动作释放的水介质极易流进电气竖井中,为了防止水介质顺着管线流进设备中,对设备造成损坏,在电气竖井中设置的设备应采用下出口进线方式。
“下出口进线”的规定是在新国标GB 51309第四章“施工”章节提出的,笔者曾经和多位施工负责人谈及此要求,他们听到后均表达这个规定太好了、太对了,并且经常会主动告诉笔者以前使用上开口箱子出过的事故:各种原因发生水顺着桥架、顺着引线流进箱子引起绝缘击穿或短路烧坏箱子,比如水系统爆管出问题导致,比如潮湿地区凝露导致等等。
发生火灾是极小概率事件,实际工程应用中各种原因造成水灭火系统误动作放水的情况却是大概率事件,做消防工程时间久了都遇到过。有经验的施工方早已主动要求箱柜厂生产箱子时出线开口一定要设在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