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税务局申报*新通知!!!
根据2023年03月20日香港税务局发出的文件显示,其中条例参考如下:
1.2023年04月03日起将大批量发出香港公司利得税报税表到公司通讯地址,收到后必须按照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填写递交税表并附带经香港核数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表。(后期并不能单纯填写0申报,必须附带财务报表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2.利得税报税表延期申报事宜:税务代表必须声明已获得公司持有人,书面签字授权委托,否则不予受理!
3.税务局通常会对注册日期起计约18个月后发出首张利得税报税表,不过也有个别情况将会提前发出暂缴税利得税报税表,予以填报。
4.对于任何未能在期限内提交利得税报税表者,税务局会发出估税或进行处罚与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