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许可证即TS认证。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项目)、使用、检验检测相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评定合格的单位给予从业许可,授予使用TS认证标志的管理行为。在特种设备领域,各制造、使用、检测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果不能取得TS认证,国家将不允许其进入特种设备的相关领域开展经济活动。
企业认证的好处:
1、达到国家的政策性目标而实行的一种强制性市场准入制度;
2、得到认可,塑造企业形象,增加知名度;
3、获得入市资格:通过认证,是产品进入市场的有效通行证;
4、提高产品质量:通过质量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对产品实现全过程实施控制,减少质量波动、减少不合格品,从而有效的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5、提高管理水平:规范化管理,对每一项生产活动实施控制。
特种设备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提升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备及其安全附件,以及关系到生命安全和较大危险的安全保护装置。生产。、安装和改造单位,以及管道、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生产单位,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方可开展有关活动。活动。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包括申请、受理、产品试生产和型式试验、评审、批准和发证等程序:
(一)申请
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到所在地(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申请表》,填写申请表一式四份(电子文本),向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质量技术监督局并补充下列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核发的注册登记证明;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质量手册;
4、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材料。
5、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
(二)验收
省质量技术监督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在申请表上签署受理意见,退回申请人所在单位。不同意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产品试制及型式试验
产品按规定需要试生产或者型式试验的,申请人应当在验收合格后准备试生产或者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单位应当在型式试验结束后向申请单位提交型式试验报告。
(四)邀请评审机构
申请单位持批准受理申请材料和相关设备型式检验报告,邀请评估评审机构进行现场评估评审。
评审过程按照生产许可规定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评审检验机构现场评审后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评审报告。并审查工作。
(5)批准和发证
经审查,省质量技术监督厅办理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给《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如果不满足条件,将向申请实体发出不授予许可证的决定。
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代为受理、审批许可项目并颁发许可证。
具体程序参见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如特定设备制造许可规定。
我们的咨询服务
1、产品认证区域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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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核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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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厂资源情况初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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