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期间:3年、5年、10年
保险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75周岁的年对应日止
上市时间:2012年5月21日
保险特色
一份投入
两个账户
双重保障 三次增值
多样选择 灵活领取
满期返还 畅享
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两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公司按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三、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满期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国寿瑞盈两全保险(型)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合同终止,公司按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合同终止,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但须扣除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2.合同个人账户价值,但须扣除被保险人身故后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公司向投保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公司退还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产品特色
一份投入
两个帐户
客户只要同时投保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国寿瑞盈两全保险(型),在福禄双喜的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为投保人的情况下,同意将福禄双喜生存金转入瑞盈帐户,就可以享受福禄双喜红利累积生息帐户和生存金帐户。
双重保障
三次增值
客户同时投保福禄双喜和瑞盈,在福禄双喜的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为投保人的情况下,同意将福禄双喜生存金转入瑞盈帐户,将拥有福禄双喜产品的保障以及产品保障双重保障;生存金、生存金运作以及红利累积生息,三次增值实现财务快速积累。
多样选择
灵活领取
客户可在保险期间内,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应急、医疗、教育、养老等个人需求从个人帐户支取,满足人生不同阶段的需求。
满期返还
畅享
保险合同期满,公司除了将福禄双喜所交保费返还客户外,还将瑞盈帐户余额给付客户,开启财富之门,畅享人生。
投保案例:
张先生30岁,为本人投保了“国寿福禄双喜版”组合计划,其中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10年交,年交10000元保费,国寿瑞盈两全保险(型)一次性交付保险费50元,并与本公司约定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产生的每笔生存保险金作为国寿瑞盈两全保险(型)的保险费自动转入个人帐户。可获得收益,如以下表格所示。
点击查看福禄双喜利益演示
点击查看瑞盈两全利益演示
说明:
1.上述演示基于本公司的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红利金额是不确定的,实际红利金额根据分红保险业务实际经营情况决定;累积红利是周年红利按假定的累积生息利率年复利计算,实际累积年利率由本公司每年宣布;累积生存给付是生存给付按假定的累积利率年复利计算,实际累积年利率由本公司每年宣布。
2.上述演示基于本公司的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Zui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实际保单帐户利益可能低于中、高利益演示水平。
3.上述演示仅供客户参考,各项保险利益需以条款内容为准。
保险期满利益示意
张先生在30岁时投保了国寿福禄双喜版组合计划,生存至75周岁保险期满,利益示意如下: *以上描述为简要介绍,Zui终均以条款为准!
保费总计=10000元/年x10年+50元=100050元
*客户还可以选择购买《国寿附加福禄双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和《国寿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A款)》两款产品。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张文涛提供,电话,,网站http://xdcxut.uni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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