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经济适用房贷款(纯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材料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帐号、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婚姻证明或其他关系证明、所有经济适用房共同申请人抵押承诺书原件和复印件之外,还应按下表要求提供相关贷款材料。
住房公积金经济适用房贷款(预售)
|
住房公积金经济适用房贷款(出售)
|
《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
《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
房价20%以上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
房价20%以上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
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预售许可证(均为复印件),预告登记原件和复印件
|
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大产证(均为复印件)
|
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收款账号
|
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收款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