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资格性岗位证书
-------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资格学习班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和住宅房地产业司联合下发的(96)41号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及相关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的精神,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促进物业管理的普及与发展,尽快赶上国际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第61条之规定,培训中心举办“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学习班”。
一、报名对象:
凡是从事建设工程类专业、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及所学建设类、房地产、物业管理、楼宇智能化、园林管理以及相关专业的大中院校将从事本岗位的大中专学生均可报名。
二、学习内容:
学习班将严格按照建设部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指定教材,以《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三门为重点,其他三门考察课程组织辅导。
三、证书:考试合格后,由建设厅核对、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颁发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资格性岗位证书。本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
四、报名地点
地点:郑州市金水路102号原省建设厅1号楼
*报名时,学员需要交Zui后学历、身份证复印件、1寸照4张 ,单位证明
五、相关费用:
费用:1180
-1620/人(学习费用、资料费、答辩、鉴定及认证费等)
函授:980-1420/人(资料费、答辩、鉴定及认证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