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至欧盟普惠制产地证FORM A签证:
更新时间:2013-04-11 10:53:49 信息编号:1736215 发布者IP:119.137.28.128 浏览:123次- 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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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普惠制(GSP)全称为普遍优惠制度(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按照普惠制的原则,所有发达国家(普遍的)对于原产于所有发展中国家(非歧视的)的商品,在Zui惠国待遇的基础上,对进口关税再进行削减或免除。普惠制的给予不要求受惠国对给惠国做出任何减免关税的回报(非互惠的)。目前普惠制的给惠国有38个。对中国给惠的有36个,这些国家是:欧洲联盟25个成员国,即: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其他国家是:挪威、瑞士、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土耳其。另有2个给惠国不对中国给惠,即美国、保加利亚。
为使普惠制所给予的优惠落实到原产于受惠国的商品,享受普惠制待遇的产品,必须原产于受惠国(原产地准则)、由受惠国直接运输至给惠国(直运规则)、在向给惠国海关报关时提供普惠制产地证(书面证明)_Form
A_。在我国普惠制产地证由各地商检局签发,现在是由检验检疫局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