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刑事律师龙华律师楼专注刑事辩护

更新时间:2013-04-23 16:42:26 信息编号:1682674 发布者IP:58.61.93.207 浏览:208次
供应商
广东鹏鼎律师事务所 商铺
认证
报价
请来电询价
所在地
龙华街道华联社区龙观路90号三楼
手机号
13682304630
联系人
骆律师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让卖家联系我

产品详细介绍

龙华律师刑事案件 龙华派出所刑事辩护律师 龙华刑事辩护律师,龙华刑事律师 宝安刑事律师 深圳刑事律师 观澜刑事律师 大浪刑事律师 民治刑事律师 坂田刑事律师 石岩刑事律师 油松刑事律师 福民刑事律师 松元刑事律师 牛湖刑事律师 骆志宏律师,擅长办理重大复杂疑难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刑事办案经验,成功办理了大量疑难刑事案件。欢迎各地区寻找律师的企业个人与骆志宏律师联系,竭诚为您服务。
骆志宏律师提示: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到正规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

骆律师联系方式:

手机:

电话0755-33693361

传真:0755-33693328

邮@163.com

网站:http://www.szlawyer0755.com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龙观东路90号三楼龙华法庭对面


刑事律师可以为你做什么?
一.刑事会见
1.律师接受委托后,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要求
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并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5.代理申诉和控告
二.刑事辩护
1.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
2.辩护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有权与犯罪嫌疑人通信
3.律师有权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4.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有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9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关于本案的辩护、代理意见
5.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人身受到侵害或人格受到侮辱的,辩护律师有权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控告
6.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不服要求申诉的,辩护律师可以在被不起诉人收到决定书后,向人民检察院代为申诉
7.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不服的,代理律师可以在被害人收到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代为申诉。申诉被驳回后,可以代理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代理再审,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当您的亲人被错判、误判、冤判、重判,律师可以代理再审,向Zui高人民法院、Zui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改判。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法律服务
本页链接:http://product.11467.com/info/1682674.htm
龙华刑事律师龙华律师楼专注刑事辩护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广东鹏鼎律师事务所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主要经营: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债务纠纷、房地产纠纷、知识产权纠纷、股权转让、投资合作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等
广东鹏鼎律师事务所简介广东鹏鼎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24403200910053775,是广东省司法厅依法批准设立的一家高起点、高标准、高档次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广东鹏鼎律师事务所,由多位具有 ...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