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政策问答1、《实施细则》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实施细则》的政策依据是《公安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05]34号)以及本市的相关规定。 2、留学人员的基本定义是什么? 答: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留学人员是指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3、我在国外获得专科学历,目前在上海工作,是否可作为留学人员申办上海户口? 答:不行。按留学人员定义,必须是在国外获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 4、我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在国外进修半年,是否可作为留学人员申办上海户口? 答:不行。按留学人员定义,国外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必须是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 5、我在国外获硕士学位,三年前回国在西安工作,Zui近在上海一家民营企业工作,可否作为海外人才引进办理户口? 答:不行。根据海外人才引进落户政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 6、我在国外获博士学位,刚回国在上海寻找工作,是否可办理户口? 答:根据海外人才引进落户政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在上海有工作单位,且工作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才可申办落户。 7、留学回国人员引进办理户口,应通过何种途径申办? 答:必须由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申办。 8、在哪里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答:在中国驻国(境)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9、我儿子今年20岁,已高中毕业,可作为留学回国人员子女随归/随迁落户吗? 答:根据留学回国人员子女随归/随迁条件,必须是16周岁以下或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 10、我们夫妻俩都是留学回国人员,且上海有接收单位,我们在办理人才引进落户手续时,能否将父母户口同时随迁? 答:办理人才引进落户手续时,只有未成年的子女可以随迁,父母亲户口不能随迁。 11、无论是国有制还是私有制单位都可以引进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落户吗? 答:对于用人单位的经济类型不限,但须有独立用人权。 12、我在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引进手续时,因在上海没有自己的产权房,可否先将户口落在亲戚朋友处? 答:办理引进留学人员时,户口只能落在直系亲属处、本人产权房、单位集体户口及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上。 13、我是回国后结婚的,办理落户手续时,我妻子可否随迁? 答:办理引进留学人员时,留学人员回国后结婚的配偶,不属于随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