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西安刑事律师王继平的精品案例。
更新时间:2013-12-09 21:27:23 信息编号:2198856 发布者IP:1.85.17.4 浏览:44次- 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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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孙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 ———西安刑事律师王继平的精品案例
2009年5月的一天,孙某某与卜某在西安市华清路某加油站附近汽车内进行毒*品交易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从其身上搜出海*洛*因毒*品49.7克,后从孙某两个住处搜查出隐藏的部分海*洛*因,合计582.3克,毒*品数量较大,案情重大。案发后,孙某某的亲属找到王继平律师,要求聘请西安刑事律师为孙某某提供刑事辩护。王继平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查阅了案卷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孙某某,在案件开庭审理时,依法出庭为被告人孙某某进行辩护。西安刑事律师王继平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依照法律提出了以下辩护意见:(1)、被告人孙某某贩卖、运输毒*品的数量不应该认定为582.3克,应减去自己用于吸食的12.5克,认定为569.8克;(2)、孙某贩卖毒*品的目的并不是牟取非法利益,而是为了以贩养吸,其社会危害性不大;(3)、孙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开庭后,王继平律师又多次找到办案法官进行沟通,陈述孙某某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拮据的事实,争取法官的同情和认同。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孙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且数额较大,本应从重处罚。鉴于辩护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符合本案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予以采纳。Zui后,法院对被告人孙某某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孙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Zui终,由于辩护律师的努力工作,使得孙某某保住了性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西安刑事律师王继平对于毒*品案件的办理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案件的操作技巧。专业的刑事律师提供专业的刑事辩护业务,刑事法律咨询电话:029-88557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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