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学校文化建设研究基地
更新时间:2012-11-30 13:52:21 信息编号:2138795 发布者IP:221.219.65.98 浏览:51次产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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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通知全国学校文化建设研究基地
申报审批表-全国学校文化建设研究基地
独立课题申报评审表
中国教育学会学校文化研究分会
关于开展推选“全国学校文化建设研究基地”的通知
各省教育学会,各市、县(区)教育局、教科研机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创新办学理念,创建文化名校,繁荣校园文化,建设和谐校园,为学校文化建设提供一个展示交流的平台,激励和调动教育系统工作者在学校文化建设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学校文化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由中国教育学会学校文化研究分会牵头组织,于2012年9月起开展第二期 “全国学校文化建设研究基地”推选工作,同时开展“学校文化建设研究” 十二五重点课题(独立课题)申报工作,欢迎各级教育机构积极推荐、中小学校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组织开展 “全国学校文化建设研究基地”推选工作,旨在首批研究基地取得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引导学校文化建设健康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通过推选活动,确定一批文化建设较为的学校,对他们办学、治学的成功经验进行介绍推广并指导他们进行系统的研究,同时鼓励更多的中小学、幼儿园更新观念、拓宽思路、开阔视野,使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学校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走特色建校之路。通过推选活动,充分展示我国学校文化建设所取得的成就,调动教育系统内广大师生员工在学校文化建设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创造良好校园环境。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中国教育学会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
中国教育学会学校文化研究分会
媒体支持: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现代教育报》、《课程教育研究》杂志、《教师》杂志。
三、推选标准
1、被推选的学校在学校文化建设上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其成效具有示范意义或可借鉴性;
2、教育局组织本区域6所以上学校参加,并通过审核的可成为“学校文化建设实验区”;
3、被推选的学校在学校管理、品牌建设、教研成绩、师生发展等方面位于本地区先进行列;
4、被推选的学校在有关学校文化研究教育工作中获得过上级部门表彰;
5、被推选的学校近3年内未出现过有较大的负面影响的事件;
6、被推选的学校有能力参加学校文化建设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四、评审程序
申报办法:“全国学校文化建设研究基地”采取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学会组织推荐和学校自荐申报相结合的办法。
评审程序:
1、被推荐的学校须向评选办公室提交申报审批表、开展学校文化建设的详细材料。
2、评选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部分候选学校进行实地考察。
3、评审委员会在结合公众评议、实地考察的基础上进行结果审定,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4、召开颁奖大会,对入选的单位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及牌匾。
五、组别设置
推选活动分以下三个学校组别:
幼儿园组 小学组 中学组
每组分别评定百所学校,乡镇和城市各占一定比例。
六、基地服务
1、专家指导研究基地学校文化建设,推广学校办学经验,组织召开研讨会;
2、组织专家对“实验区”进行调研,针对区内学校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提供具体解决方案;
2、基地学校将被吸纳成为学会十二五重点专项课题(独立课题)“学校文化建设研究”单位并指导学校课题研究工作;
3、优先参与学会的征文评优活动,学会刊物将优先发表基地学校文章及形象报道;
4、在全国挑选一批文化建设名校作为典型,依托学会面向全国重点宣传;
5、推荐参与中国教育学会十二重点课题《加强学生人文素质培养的研究》及教育部人文科会科学研究项目《人的生命价值研究》;
6、基地成果汇集成书面材料后适时出版《当代学校文化建设研究》丛书进行全国推广;
7、扩大学校文化建设研究专家团队,完善“学校文化建设顾问系统”。
七、报送及联系方式
填写申报表后盖章邮寄或传真至中国教育学会学校文化研究分会“全国学校文化建设研究基地办公室”。
电话/传真:010—88926264 联系人:陈老师 邮@163.com
网站:www.xinjiaoyu.com.cn 联系人:桂老师 邮@126.com
中国教育学会学校文化研究分会
全国学校文化建设研究基地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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