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

成都离婚律师解读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成都离婚网

更新时间:2012-09-22 12:04:47 信息编号:1958947 发布者IP:125.113.157.118 浏览:44次
供应商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商铺
认证
报价
请来电询价
所在地
成都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联系电话
028-83111075
手机号
13980059902
联系人
胡律师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让卖家联系我

产品详细介绍

【关键词】成都离婚律师 四川离婚律师 离婚财产分割 成都律师 离婚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财产分割不公可以反悔吗?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条解读】男女双方到民政部门离婚,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的结果。对于任何一方当事人来说,这都是对自己财产权利的一种自由处分。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都应接受这一决定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房改房按市场价格分割男女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不宜以当初买房时的房款为依据,取得房屋一方应给对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归自己的,如果双方同意,可以由双方竞价取得,未得到房屋的一方,可以获得相对应的补偿;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所得价款可以进行分割。【法条解读】离婚双方当事人对争议房屋的价值及归属问题无法达成协议的,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上。如果属于自行购置的商品房,付出与所得的差距并不特别明显,双方的分歧也不会很大。而当事人根据一定福利政策所购买的房屋,往往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相挂钩,所花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经营性财产分割有依据夫妻一方在有限责任公司中任股东,分割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公司的出资额时,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如果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法条解读】现在的家庭财产构成已经向多元化发展,投资经营性财产在家庭财产中所占比例增大。司法解释就夫妻如何分割在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问题,作了详尽而明确的规定。成都离婚网婚姻家庭法律咨询电话:028-83111807 028-83111075 成都离婚网网站:http://ww.cdlhls.com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法律服务
本页链接:http://product.11467.com/info/1958947.htm
成都离婚律师解读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成都离婚网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主要经营:律师,律师事务所,成都律师,四川律师,成都知名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部核名、四川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大型律师事务所。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主要为省内、外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事务所创始人胡云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多年,长期担任省内多家大、 ...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